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及《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辖区内出租汽车企业进行了2023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以书面形式(请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反馈到考核工作小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考核小组邮箱:。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及《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辖区内出租汽车企业进行了2023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请以书面形式(请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反馈到考核工作小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考核小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