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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竞技官网app下载关于广安主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广安市交通运输局给出政策解读
添加时间:2024-07-01 20:29:45

  2021年12月27日,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的通知》,2021年12月29日,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又发布了《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公告》,均涉及起步价调整、合乘优惠力度,燃气附加费收取、超运加价等内容,并指出,从2022年1月10日零时起,广安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统一执行新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2022年1月9日,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广安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的政策解读,解读如下。

  广安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于2015年3月调整后,至今已6年多时间。近年来,受车辆维修、油气价格上涨及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因素影响,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周转慢、经营成本高、驾驶员收入下降,行业人员流失严重。现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不能有效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经营困难、驾驶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逐渐显露,一定程度导致行业服务质量难以提高,群众投诉多,严重影响行业发展。为进一步优化完善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促进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了本《方案》。

  2021年1月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上报《关于启动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的请示》,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等相关规定,在收集、借鉴省内外其他城市关于巡游出租汽车发展相关工作情况基础上,通过开展社会调查、成本监审、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等程序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形成《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政府。2021年12月15日经五届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一)调整定价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本次调整起步价执行满3年后,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变化、能源价格变化等因素,每年对运价成本进行评诂,当运价成本变化幅度达到15%时,可调整起步价。起步价调整幅度:上下浮动幅度为20%以内,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价,最小单位为1元。

  (二)优化运价结构。对原运价结构进行优化,增加春节假日运价和合乘计价。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结构调整后由起步价、运行价、超运距加价、等候费、合乘计价、春节假日运价六部分组成,总费用按四舍五入原则计价。

  白天5.00元/2公里车次调整为5.00元/1.5公里车次

  夜间(22时至次日6时)6.00元/2公里车次调整为6.00元/1.5公里车次

  运行价(车公里运价)不变,即白天0.80元/车500米;夜间(22时至次日6时)1.00元/车500米。

  单次运距超过6公里(不含6公里)后每500米运行价加收50%,调整为单次运距超过8公里(不含8公里)后每500米运行价加收50%

  等候费不变,即每次出租车可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5分钟后每2.5分钟加收1元等候费,不足2.5分钟按2.5分钟计费

  在符合合乘条件并征得乘客同意的情况下,可开展合乘,每单合乘费用按照实际费用80%收取(智能计价器直接显示80%费用,按四舍五入原则计价)

  国务院公告的春节长假期间,每单加收5元。合乘情况下,每单按80%收取(智能计价器直接按80%计入总费用)

  (三)燃料价格联动机制。以天然气价格为价格联动代表品价格,价格联动基点以2021年现行稳定天然气价格(3.1元/立方米)为参照,当燃气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达到30%并持续30天以上时,启动联动机制:起步价不调整,运行价(车公里运行价)联动上调或降低0.1元/公里。

  (四)其他相关规定。在许可的运营区域城市建成区内,必须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出具相应车费票据,不得拒载或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东至广安奎阁工业园区、广安港、三桥、华泰医院为界;南至官盛新区、官盛湖;城南至高速路广安站、广安东站、枣山高速路收费站入口处为界;西至龙虎居委会何家坝路为界;城北以故居出口、枣彭路(枣山至唐家沟大桥)为界;城东北以邓家湾码头为界];计程计价区域外可实行包车,运费由经营者和乘客协商议定,营运过程中的过路、过桥、门票费和其他费用按实际由乘客支付;运送乘客应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